各位老师:
您好! 临近期末,结课、期末考试已经陆续开始,成绩录入比较集中,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成绩后进行提交,附件是《关于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规范及补考安排》文件,请各位老师查阅并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。
学院成绩录入、修改和驳回均将计入年终考核,请各位老师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1.请仔细核对试卷、考场签到表和分数后进行提交,谨防漏传错传。
2.特别是缓考学生,除无期末卷面成绩外,平时其它成绩请如实正常录入,教务系统届时会将缓考卷面成绩自动作为正考中的“期末成绩”按比例进行计算,无需特殊处理。
3. 成绩录入时,应先设置分项名称,再对各分项比例进行维护。维护完成后,按分项分别录入对应成绩。其中:系统默认有“期末成绩”与“实验成绩”(如下图所示),理论课程系统默认的“期末成绩”必须作为成绩的一个分项,不能另外设置期末考试,期末等其它分项替代。
4.所有学生分项均应提交成绩,过程分项无成绩时记录“0”分,期末分项录入时,对缺考、旷考、取消资格等特殊原因请如实标注。
5.本年度成绩录入截止日期为1月13日24时。
6. 1月14日教务处会进行一次录入进度统计,成绩录入情况将计入年终考核。
感谢各位老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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